事實上,她的存在,被冠上「異類」這個詞。

 

但她無所謂,她就是她,她只管好好過自己的生活就好。

 

而異類這個詞,怎麼會用在她的身上呢?

 

因為她跟其他人不一樣。

 

這世界就是如此好笑,只要長的不討人喜歡,就會被人嘲笑;只要說話不討人喜歡,就會遭人嫌惡;只要做的不討人喜歡,就會被人說閒話……太多了,只要與他人不同,就會被當成異類。

 

她其實也沒多不同,只不過是個在學階段時,由雙親家庭變成單親家庭的女生罷了。

 

她小學二年級時,就懂單親和雙親的差別了,因為她經歷過了。

 

事情要從四年前開始講起……

 

爸爸和媽媽某天夜裡吵架了。

 

她一早起來,就看到爸爸睡在她隔壁的書房裡。

 

最重要的是──爸爸和媽媽不講話了。

 

她想問為什麼,可是她不敢說話,連不安也不敢表現出來。

 

她每天還是笑得好開心好開心,等到該睡覺的時候,她就假裝睡著,然後晚一點貼著門偷聽爸媽吵架的內容。

 

一天又一天。

 

爸爸媽媽吵了好久喔,一個月都過了耶。她這麼想。

 

再過半個月,爸爸媽媽不再在夜裡吵架了。

 

他們改在她面前吵。

 

她越來越討厭回家,她討厭一直吵架的爸爸媽媽。雖然爸爸媽媽都還是很注意她,可是跟以前不一樣!

 

再過半個月,爸爸媽媽不吵了,但也不理對方了。

 

她被擠在中間推來推去,好難過好難過。

 

有一天,她回家的時候,在爸爸的抽屜裡,她看到一張紙。紙上的字她看不懂,但當她看到爸爸的簽名和她的名字之後,她懂了。

 

那張紙,就是爸爸媽媽口中的離婚吧?

 

爸爸說,簽名蓋章就好了,她之後要跟爸爸。

 

怎麼辦,爸爸媽媽不在一起了!

 

她不想這樣,別人家的爸爸媽媽都在一起!

 

可是,她是不是不能拿自己跟別人家做比較呢?

 

算了,她每天被推來推去也好煩喔!她想要像以前一樣笑,也想像以前一樣開心。所以算了,她不管了,她不想再去想了。

 

她把紙放回抽屜。

 

三個月後,她不住有爸爸媽媽在的那個家了。

 

是的,爸爸媽媽正式離婚了。

 

她不難過,大家也當她不懂。

 

其實她懂唷!

 

可是,她假裝她不懂。

 

她好希望她什麼都不要懂,這樣她就可以天真的繼續沒煩沒惱的生活。為什麼她會懂呢?是不是越不想要就越會實現?那她如果希望爸爸媽媽離婚,爸爸媽媽是不是就會一直在一起?她雖然沒哭,她雖然在笑,可是,誰說這樣就表示不難過了?

 

她只是覺得,反正不管怎麼哭,也不能改變什麼。如果哭就可以回去以前爸爸媽媽還好好的沒吵架的時候,要她哭多久都可以。

 

可惜沒辦法。

 

所以她沒有哭唷!

 

那能不能當做她沒哭的獎品。

 

讓她家再像以前一樣呢?

 

她現在小學六年級,她早就沒事了,她很好,真的喔!

 


 

這篇文章總字數999~帥吧(錯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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