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實上,她的存在,被冠上「異類」這個詞。
但她無所謂,她就是她,她只管好好過自己的生活就好。
而異類這個詞,怎麼會用在她的身上呢?
因為她跟其他人不一樣。
這世界就是如此好笑,只要長的不討人喜歡,就會被人嘲笑;只要說話不討人喜歡,就會遭人嫌惡;只要做的不討人喜歡,就會被人說閒話……太多了,只要與他人不同,就會被當成異類。
她其實也沒多不同,只不過是個在學階段時,由雙親家庭變成單親家庭的女生罷了。
她小學二年級時,就懂單親和雙親的差別了,因為她經歷過了。
事情要從四年前開始講起……
爸爸和媽媽某天夜裡吵架了。
她一早起來,就看到爸爸睡在她隔壁的書房裡。
最重要的是──爸爸和媽媽不講話了。
她想問為什麼,可是她不敢說話,連不安也不敢表現出來。
她每天還是笑得好開心好開心,等到該睡覺的時候,她就假裝睡著,然後晚一點貼著門偷聽爸媽吵架的內容。
一天又一天。
爸爸媽媽吵了好久喔,一個月都過了耶。她這麼想。
再過半個月,爸爸媽媽不再在夜裡吵架了。
他們改在她面前吵。
她越來越討厭回家,她討厭一直吵架的爸爸媽媽。雖然爸爸媽媽都還是很注意她,可是跟以前不一樣!
再過半個月,爸爸媽媽不吵了,但也不理對方了。
她被擠在中間推來推去,好難過好難過。
有一天,她回家的時候,在爸爸的抽屜裡,她看到一張紙。紙上的字她看不懂,但當她看到爸爸的簽名和她的名字之後,她懂了。
那張紙,就是爸爸媽媽口中的離婚吧?
爸爸說,簽名蓋章就好了,她之後要跟爸爸。
怎麼辦,爸爸媽媽不在一起了!
她不想這樣,別人家的爸爸媽媽都在一起!
可是,她是不是不能拿自己跟別人家做比較呢?
算了,她每天被推來推去也好煩喔!她想要像以前一樣笑,也想像以前一樣開心。所以算了,她不管了,她不想再去想了。
她把紙放回抽屜。
三個月後,她不住有爸爸媽媽在的那個家了。
是的,爸爸媽媽正式離婚了。
她不難過,大家也當她不懂。
其實她懂唷!
可是,她假裝她不懂。
她好希望她什麼都不要懂,這樣她就可以天真的繼續沒煩沒惱的生活。為什麼她會懂呢?是不是越不想要就越會實現?那她如果希望爸爸媽媽離婚,爸爸媽媽是不是就會一直在一起?她雖然沒哭,她雖然在笑,可是,誰說這樣就表示不難過了?
她只是覺得,反正不管怎麼哭,也不能改變什麼。如果哭就可以回去以前爸爸媽媽還好好的沒吵架的時候,要她哭多久都可以。
可惜沒辦法。
所以她沒有哭唷!
那能不能當做她沒哭的獎品。
讓她家再像以前一樣呢?
她現在小學六年級,她早就沒事了,她很好,真的喔!
這篇文章總字數999~帥吧(錯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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